失业保险作为五险一金的一部分,常常不会被很多人忽视,显然就不告诉怎么领有,能领多少钱?沃保小编成从各大网站信息搜集到涉及信息,给大家整理了如下资料供参考。2020年滁州市失业保险金发给条件1、按照规定参与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遵守缴付义务剩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低收入,即失业人员不不愿中断低收入,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不得不中断低收入。
劳动保障部公布的《失业保险金申请派发办法》对哪些情形归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低收入不作了规定,主要还包括:中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中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聘、免职和解雇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背劳动合同造成职工请辞。经常出现上述情形导致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请失业保险金。3、已办理失业注册,并有打工拒绝。
办理失业注册是为了掌控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证实其资格。需有打工拒绝,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最重要功能是增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用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负起的义务。
2020年滁州市失业保险金发给流程1、用人单位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开具中止或者中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诉其按照规定享用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中止或者中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2、失业人员自单位中止或中止劳动合同证明递送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注册申请失业保险金。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失业人员发给失业保险金申请人之日起7日内,核定发给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并从证实后的次月起派发失业保险金,同时获取其他保险待遇。2020年滁州市失业保险金可以领有多少钱自2018年12月1日起,滁州市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由1250元/月调整为1380元/月,失业保险金派发标准由1125元/月调整为1242元/月。与之涉及的失业保险生育退休金和生活补助金标准也将同步进行适当调整。
生活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70%计发,由787.5元/月调整为869.4元/月;生育退休金按5个月失业保险金重复使用计发,由5625元/人调整为6210元/人。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不作必要调整,但不得低于滁州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高于滁州市居民低于生活确保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发布资料整理,明确政策以最后文件继续执行情况不尽相同,明确可工作日咨询滁州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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